江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简报(2016年第1期)

时间: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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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简报    

 

 

2016年第1期)

 

江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

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16728

 


本期目录

 

1、约稿

2、我市继续抓好第二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示范镇(街)建设试点工作

3、市卫生计生系统全力以赴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

 

约 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等11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综治办〔20161号)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我办将不定期编印工作简报印发至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推动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开展。为此,诚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约稿,请及时提供信息材料给我办。

(联系人:黄杏梅;电话:3875807;电子邮箱:w3520780@163.com。)

我市继续抓好第二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

项目示范镇(街)建设试点工作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示范镇(街)建设工作是我市探索和创新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模式,在全省是率先进行。从20151月开始,在全市七个镇(街)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示范镇(街)建设试点工作,目前第一批示范镇(街)工作比试点前的工作效果明显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管理率、治疗率、肇事肇祸率和市民群众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均达到目标要求。在第一批示范镇(街)取得了成效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再选取蓬江区棠下镇、新会区崖门镇、台山市广海镇、开平市水口镇、鹤山市鹤城镇、恩平市大槐镇作为第二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示范镇(街)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市精神卫生中心每季度督导情况显示,目前第二批示范镇(街)建设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其中恩平市大槐镇的工作进步较快。

 

市卫生计生系统全力以赴做好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排查工作

 

  根据省综治办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公通字〔201657号)要求,我市卫生计生部门认真履行《方案》规定的职责,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合作,共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积极进行组织部署。在收到省综治办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市卫生计生局非常重视,进行了精心的组织和部署。为配合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提升评估诊断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在429日,举办了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诊断业务技术培训班,为各市、区和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和精防医生共80多人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全力配合,做好排查诊断工作。为做好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的诊断工作,市卫生计生局下发了《关于抽调精神科执业医师等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的诊断工作的通知》,对参加的排查评估诊断工作的医生作了安排并提出了要求,指定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派出18名执业医师参与并指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诊断工作,其中分配到蓬江区4名、江海区3名、新会区1名、台山市3名、开平市1名、鹤山市3名、恩平市3名。市第三人民医院高度重视排查评估诊断工作,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和做好协调工作,明确医务科抓落实。同时,在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评估诊断工作中,我局明确要求全市镇级精防医生和村(居)医生全部参加本镇(街)、村(居)协助诊断工作,各市(区)精神病专科医院(慢病站)至少抽调3名以上精神科执业医师负责本市(区)诊断工作,不足3名医师的市、区全部参加。市卫生计生局安排了15万元工作经费,给市第三人民医院解决排查工作用车等费用。

  (三)及时督导,促进排查诊断工作的开展。为了及时掌握排查诊断工作情况,根据市卫生计生局领导指示和要求,市第三人民医院派出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督导组,在6月上旬对各市(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排查诊断工作进行了督导,指导解决在排查评估诊断工作遇到的业务技术问题,并为各市(区)排查诊断工作再次进行了业务技术培训,明确相关标准和要求。根据市卫生计生局要求,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办公室在622日举行了2016年江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质控及技术培训,从而进一步提高排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