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上报信息〕(2016)第59期

时间: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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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上报信息〕(2016)第59期

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动态调整机制

我市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奖扶标准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我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进行了再次调整,www.28365-365和江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的通知》。这意味着全市符合这两种奖扶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标准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通知》要求,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由原来的死亡800/伤残500元分别提高到死亡1000/伤残800元。即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 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0 元的扶助金, 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提高两项奖扶标准的执行时间均为自201611日起。

  《通知》还明确了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和实施时间,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对象,做好标准调整、政策解释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确保补助对象及时纳入,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人。

据统计,全市目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人数共有337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