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公示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函〔2016〕128号)和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江门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现将“规划”在www.28365-365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至12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规划”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计生局提出。修改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江门市“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
www.28365-365
2017年12月6日
(联系人:刘健超 电话:3873896,传真3873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