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强国压倒启蒙”

警惕“强国压倒启蒙”

这也是一种“反思启蒙”,即是笔者对“欧洲‘启蒙运动’”的反思,亦即反思其形而上学,这与后现代主义的“反思启蒙”是一致的。这里讨论的“启蒙”,与本文讨论的“启蒙”之间是这样一种关联:人们在启蒙之前固有一种旧的主体性——前现代的臣民人格,而在启蒙之后则获得一种新的主体性——现代性的公民人格;新主体性的获得,源于旧主体性的解构;而解构意味着消解主体性,即消解某种存在者,此即所谓“无物”,这就给新主体性的诞生留下了空间、敞开了可能性。

所以,启蒙问题的关键在于“主体”问题。这就是说,这里存在着几个基本问题:受蒙蔽者是谁?受到谁或什么东西的蒙蔽?祛除蒙蔽者又是谁、即由谁来祛除这种蒙蔽?

1、启蒙的对象或其消极主体:从臣民到国民

受蒙蔽者是人,祛蒙蔽者也是人,即都是主体,这就意味着启蒙之中存在着两种主体:祛蒙蔽者是积极主体;受蒙蔽者是消极主体,即是前者的启蒙对象。

但是,“主体”并不仅仅是一个哲学上的抽象概念,而是现实的“社会主体”的一种哲学抽象,即是一种与“社会”有密切的内在关系的观念。所以,哲学才会在近代发生“认识论转向”,其实就是“主体性转向”(subjective turn),这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近代社会发生了“现代性转向”(modernisticturn),社会主体发生了转变。

社会主体的转变乃是社会生活方式转变的结果:

生活方式的演进乃是一切历史及观念史的本源。生活方式,梁漱溟谓之“生活的样法”,并以之为“文化”的“源泉”。具体来说:(1)生活方式的转换导致社会主体的转换。有怎样的生活方式,便有怎样的人的主体性,诸如宗族、家族、公民个人等。……(2)生活方式及其主体的转换导致社会情感倾向的转换,其根本是“仁爱”情感对象的转换。……人是“制礼作乐”——建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弘道)的主体,而非相反。(3)社会主体及其情感对象的转换导致社会规范及其制度的转换,于是乎有历史形态的转换,如王权社会、皇权社会、民权社会等。[44]

就中国的历史看,王权时代的社会主体是宗族,皇权时代的社会主体是家族;而民权时代的社会主体是国民(civics)。[45]“仔细体味这样的‘国民’概念,不难发现它同时含有两层意谓:一层意谓是集合性概念,对应于‘nation’(全体国民),这个英文词还可以翻译为‘国家’或‘民族’;而另一层意谓则是个体性概念,对应于‘citizen’(公民)或‘civilian’(市民)等。”[46]

所以,“启蒙”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或时代性的概念。简而言之,儒家启蒙的时代涵义就是:将前现代的人——臣民从皇权专制及其观念形态中解放出来,使之成为现代性的人、个体性的人——国民、公民。因此,李泽厚说:“以西方的个人主义来取代中国传统的封建集体主义,就是陈独秀一九一六年开始倡导新文化运动的主题。”[47]李泽厚这个判断的唯一错误,是把“个人主义”看作“西方的”,殊不知早在“西学东渐”以前,儒家的个体主义观念已经产生(详后)。[48]

2、启蒙的祛魅对象:皇权专制及其观念形态

将臣民从皇权专制及其观念形态中解放出来,这涉及两种对象:

(1)中华帝国皇权制度。中国的皇权专制,从秦朝到清朝,持续了两千年之久,到辛亥革命才被推翻,然而其现代变种却依然存留,不断出现各种形式的“复辟”。这是因为这种制度的社会基础非常顽强,而这一切又是因为中国人的那种前现代的生活方式尚未改变。

近来竟有某些所谓儒家为皇权专制辩护,认为那不是“专制”;有人甚至认为那是“儒家宪政”,比现代民主宪政更高明。但这类概念游戏并不能改变事情的实质:“乾纲独断”的皇权制度乃是启蒙的祛魅对象,必须接受理性的批判;否则,这种制度下的“人民”只会永远是没有人权的卑贱温顺的“臣民”。

直到最近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人的前现代的生活方式才算真正发生了彻底的转变,尽管这种转变的制度效应暂时尚未展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改革”其实是最彻底的“革命”。但是,人们的思想观念依然严重地滞后,在相当程度上依然抱持着中华帝国的观念形态:

(2)中华帝国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的核心就是“三纲”。近来竟有某些所谓儒家主张恢复“三纲”,这实在是儒家的耻辱。为了中国“人的解放”,以“三纲”为核心的伦理政治观念体系必须作为启蒙的祛魅对象,接受理性的批判;否则,这种观念下的“人民”同样只会永远是没有自由的“臣民”。

3、启蒙的积极主体:儒家

这里所说的作为启蒙的积极主体的“儒家”,不是说的历史上的所有儒家。儒家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时偕行”的,所以才会有王权时代的列国儒学,有皇权时代的帝国儒学,有走向民权时代的现代新儒学。正如孔子乃是“圣之时者”[49],真正的儒家总是回应着时代的呼唤,儒学也由此而“常新”。今天的儒家,理应成为启蒙者;其中从事理论工作的,应当自觉地成为启蒙思想家。

这里首先必须承认一个历史事实:任何新时代的来临,总有先知先觉者;任何时代的观念转型,总如孟子所说的“以先知觉后知,以先觉觉后觉”[50];这些先知者,通常都是知识人,诸如第一次社会大转型时期的“诸子”,第二次社会大转型中的“学者”。

先知者的启蒙,乃是“自得”。孟子指出:“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51]所谓“自得”,其实乃是一种“生活领悟”[52],亦即在某种特定生活方式中的感悟。有一些人特别具有敏锐的感悟能力,如艺术家、记者、思想家等,他们率先听见“生活”的“河水洋洋,北流活活”[53]。

后觉者的启蒙,其实也是一种“自得”。孟子指出:“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放勋曰:‘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又从而振德之。’”[54]放勋所说的“使自得之”,即后知后觉者的“自得”。在特定的生活方式中,人们总有一天是会觉醒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被启蒙者也是主体;而且,经过启蒙之后,他们成为这个社会的真正主体。

这里将真正的儒家视为启蒙的积极主体,并不意味着其他各家各派就不能成为启蒙的主体;恰恰相反,真正的儒者应当敞开胸襟,与其他启蒙者相互呼应,共同为“人的解放”努力。

[33]参见黄玉顺:《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

[34]《周易·蒙卦》:“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脱)桎梏;以往,吝。”《周易》:《十三经注疏·周易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版。

[35]《论语·述而》。《论语》:《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版。

[36]许慎:《说文解字》,徐铉等校定,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

[37]《诗经》:《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版。

[38]应劭:《风俗通义·皇霸·六国》,中华书局1981年版。

[39]参见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65页。

[40]参见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绪论,第12-13页。

[41]《荀子·解蔽》。《荀子》:[清]王先谦《荀子集解》,《新编诸子集成》本,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

[42]参见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本,第62页。

[43]黄玉顺:《儒教论纲:儒家之仁爱、信仰、教化及宗教观念》,原载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儒学评论》第五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收入黄玉顺《儒教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44]黄玉顺:《论儒学的现代性》,《社会科学研究》2016年第6期。

[45]参见黄玉顺:《论儒学的现代性》,《社会科学研究》2016年第6期。

[46]黄玉顺:《国民政治儒学——儒家政治哲学的现代转型》,《东岳论丛》2015年第11期。

[47]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北京:东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17页。

[48]参见黄玉顺:《论儒学的现代性》,《社会科学研究》2016年第6期。

[49]《孟子·万章下》。

[50]《孟子·万章上》。

[51]《孟子·离娄下》。

[52]参见黄玉顺:《面向生活本身的儒学——“生活儒学”问答》,见《面向生活本身的儒学》,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5-73页;《爱与思——生活儒学的观念》,第40、113-128页。

[53]《诗经·卫风·硕人》。《诗经》:《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版。

[54]《孟子·滕文公上》。

责任编辑:张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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